嚴守法度的張雄飛
名言
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guī)矩,不能成方圓;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孟子·離婁上
故事
張雄飛(生卒年不詳),字鵬舉,許州(今河南許昌市)人。至元二年(1265年),由于元初名臣廉希憲的推薦,得到元世祖的重用。在他的建議下,元世祖設立了御史臺,任命前丞相塔察兒為御史大夫,張雄飛為侍御史。在任職期間,張雄飛針對百官的貪穢枉法展開了不屈不撓的斗爭,知無不言,矢志不移。
參議樞密院事費正寅平素為人陰險狡詐,有人告發(fā)了他的罪惡,元世祖下詔由丞相線真等與張雄飛共同審理此案。各方面前來為費正寅游說求情的紛沓而至,但“雄飛無所顧,盡得其罪狀以聞,正寅與其黨管如仁等皆伏誅”。后來,張雄飛因忤違世祖意旨被貶為同知京兆總管府事。
宗室公主有家奴逃到渭南民間,被招為倒插門的女婿。這位公主經過臨潼,發(fā)現了她的家奴,于是下令逮捕家奴與其妻以及妻之父母,并沒收了他們的全部家產。張雄飛認為公主的處置與其罪不符,“與主爭辯,辭色懼厲”。公主理屈詞窮,最后只得釋放了家奴之妻及其父母,并還其家資,只將家奴帶走了。
后來,張雄飛入朝任兵部尚書。當時,正是元初巨奸阿合馬當政之時。阿合馬在制國用司任職時,與赤麻都丁有矛盾。這時乘機“羅織其罪”,阿合馬的同僚們也爭相附會,張雄飛力排眾議,說:“所犯在制國用時,平章獨不預耶?”眾人無言以對。另外,秦長卿、劉仲澤也因為觸犯了阿合馬而被關進了監(jiān)獄,阿合馬想殺死他們,張雄飛堅決反對。阿合馬派人收買張雄飛,說:“誠能殺此三人,當以參政相處。”告訴他只要殺了這三個人,阿合馬就可以讓他出任參知政事。張雄飛義正詞嚴地拒絕了阿合馬的引誘,說:“殺無罪以求大官,吾不為也?!卑⒑像R惱羞成怒,不久就將張雄飛從中央調出,讓他到澧州去擔任安撫使,而赤麻都丁、秦長卿、劉仲澤等三人最后竟死在獄中。
至元十四年(1277年),張雄飛升任湖北道宣慰使。有人揭發(fā)荊湖行省阿里海牙以降民三千八百戶沒入為家奴,“自罩吏治之,歲責其租賦,有司莫敢言”。張雄飛向阿里海牙提出了這個問題,希望他“歸其民于有司”,阿里海牙不答應。于是,張雄飛“入朝奏其事,詔還籍為民”。阿里海牙不僅是南下滅宋的功臣宿將,而且身為荊湖行省長官,其功勞與地位都在張雄飛之上。張雄飛不畏權勢,先是當面據理力爭,后又親自入朝揭發(fā)其過惡,終于迫使阿里海牙執(zhí)行詔書,放還了大量驅口。這是張雄飛為荊湖人民做的一件好事。
阿合馬死后,其罪行很快暴露。元世祖下令由中貴人及中書省官員共同審問阿合馬之子忽辛。忽辛氣焰囂張,竟歷指諸位宰執(zhí)說:“汝曾使我家錢物,何得問我!”那些接受過阿合馬錢財的大臣們一個個無言以對。這時,張雄飛挺身而出,對忽辛說:“我曾受汝家錢物否?”忽辛說:“惟公獨否。”張雄飛說:“如是,則我當問汝矣?!闭窃趶埿埏w等人的努力下,忽辛才被迫低頭認罪。
至元二十年(1283年),群臣為元世祖冊上尊號,商議要大赦天下,張雄飛當即提出了反對意見。他說:“古人言,無赦之國,其刑必平。故赦者,不平之政也。圣明在上,豈宜數赦!”元世祖欣然接受了張雄飛的正確意見。
解讀
元史·張雄飛傳評論說:“雄飛剛直廉慎,始終不易其節(jié)?!睆埿埏w不怕權臣的淫威,不顧個人的得失,始終嚴守法度,依法辦事,以“黜奸貪”、“決壅滯”為己任,這在當時是難能可貴的。
守法循吏舒化
名言
極端的法規(guī),就是極端的不公。
——古羅馬·西塞羅
故事
舒化,字汝德,臨川(今江西臨川縣)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進士,明中期著名的法律專家,深諳律例。在明史·藝文志中載有舒化所著問刑條例七卷,刑書會據三十卷。
明穆宗隆慶初年,舒化官任刑科給事中。時穆宗寵任宦官,旨多從中下。舒化上言:“法者天下之公,大小罪犯宜悉付法司。不當,則臣能論劾。若竟自敕行,則喜怒未必當,而法司與臣等俱虛設?!蹦伦陬C下詔書,肯定了舒化以法為準的建議。
時高拱為內閣首輔大學士,路楷、楊順因誣構殺害沈鎳被判處死刑。高拱想開脫路楷,就暗示舒化說:“楊順是禍首,楷可勿坐。”舒化并未多言,而是取出審獄時記錄兩人供辭的獄牘讓高拱看,義正詞嚴地說道:“獄故無煉名。有之,自楷始。楷誠罪首。”高拱又想寬宥方士王金等罪,舒化毫不退讓,大聲質問道:“此遺詔意,即欲勿罪,宜何辭?”由此忤怒了高拱,被外放為陜西參政。風骨凜然的舒化不愿曲事權寵,兩番上疏請求解職后歸鄉(xiāng)。
神宗萬歷初年,舒化由南京大理卿召拜刑部左侍郎。正好刑部缺尚書,神宗手詔選用舒化。舒化深悉司法方面失于酷濫的弊端,在于經太祖朱元璋親手勒定的大明律一書在司法審斷中并未得到嚴格的執(zhí)行,有的未經詳斷而命從重擬議,已經定議者,又詔加等處斬。因此,他上任伊始,就借助天變上疏,請?zhí)煜路ɡ舾髯衤衫J婊谧嗍柚蟹Q“陛下仁心出自天性、知府錢若賡、知州方復乾以殘酷死戍。請飭大小臣僚各遵律例毋淫刑”。萬歷十三年(1585年),正值續(xù)修會典,舒化因輯嘉靖三十四年以后詔令及宗藩軍政條例,捕盜條格,以及漕運總督奏經朝廷核準處理有關漕運刑事案件的條例中,與刑名相關的事例三百八十二條,以律為正文,例為附注,創(chuàng)律例合編的先例。奏請皇帝批準,頒示中外,作為斷案鞫獄的法律依據,其中刪除了許多明世宗時制定的苛嚴殘酷的法令條文,有平允仁恕之稱。
萬歷十四年,應詔陳言:“請信詔令,清獄訟,速訊讞,嚴檢驗,禁冤濫,而以格天安民歸本圣心?!睍r潞王府小校因事被兵馬司吏目笞辱,小小吏目竟敢冒犯宗藩,神宗大怒,下令將吏目逮捕下獄,拷打致死,但神宗覺得尚不解氣,又歸罪于其捕卒七人,要將他們一律處死。如此濫酷、草菅人命,舒化奮力抗爭,使得神宗只得下詔:處罰為首的一人,其余的都無罪釋放。
第二年,京察拾遺,南京的科道官論及舒化。舒化遂三次上疏乞請解職歸鄉(xiāng)為民,未獲批準。正好趕上要慮囚,復起視事?;鹿賯鞯壑迹阂饷馊鄠€死囚犯,舒化力爭,認為不可。神宗最終采納了舒化的意見。不久,舒化因病回鄉(xiāng)。死后,贈太子少保,謚莊僖。
解讀
在舒化幾十年的仕宦生涯中,他始終任職于司法部門,不僅修訂律例,為執(zhí)法提供詳定劃一的依據,而且在他多年的執(zhí)法生涯中,抗首輔,忤逆皇帝,不以自己的得失為憂患,惟以律例為準繩,堪稱明代守法循吏的典范。
遵紀守法——做合格公民
遵紀守法
——做合格公民
俗語說:“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弊杂墒窍鄬Φ?,是有條件的。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亂走,會被車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當你走進閱覽室,里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聲音,你可以靜靜地享受讀書的自由。如果有人不遵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的哥”失蹤案偵破記
名言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老子
故事
事情還得從2003年4月說起。一天晚上10點多鐘,在鐵嶺市銀州區(qū)柴河街小嶺子的一間出租屋里,黃婷正在焦急地等待弟弟黃光回家。黃婷姐弟三個,黃光最小,今年22歲,中等身材,原住在鐵嶺縣鎮(zhèn)西堡西營盤。幾年前,他來到銀州區(qū)開出租車,至今沒有成家。黃婷一遍遍地給弟弟打電話,手機先是無人接聽,后來就關機了。黃婷覺得不妙,便叫醒房東打聽弟弟的情況。
據房東說,當天下午2點多鐘,一個20多歲的女孩帶了一個男青年來找黃光,不一會兒3個人就一起走了。黃婷馬上返回屋里,拿來一張照片遞給房東?!熬褪撬 狈繓|一眼就認出了照片上的女孩。一聽說找弟弟的是照片上的女孩,黃婷不禁一顫。她知道那個女孩叫妍妍,是弟弟的一個朋友,西豐縣合隆鎮(zhèn)人,曾在外事學校上過學,后被開除了。她喜歡上網聊天,經常跟社會上的一些小青年來往,社會背景很復雜。妍妍欠弟弟300元錢,弟弟曾多次索要,并說等錢要回來就不再與妍妍來往。“她找弟弟干什么呢?弟弟不會有什么事吧?”黃婷一宿無眠。第二天天剛亮,見弟弟還沒回來,她就發(fā)動全家開始找弟弟,結果兩天過去了,弟弟一點消息都沒有。黃婷越發(fā)感覺不對勁兒,馬上到當地派出所報了案。派出所經過研究,認為妍妍這個女孩十分可疑,立即圍繞妍妍展開調查工作,同時黃婷全家也在到處尋找妍研。
2003年6月的一天晚上,黃婷在一個網吧門口發(fā)現了妍妍和另一個男青年的身影,并馬上報了案。黃婷本以為通過妍妍可以找到弟弟,沒想到結果令她大失所望,派出所也沒查到她弟弟的下落。在這之后的兩年時間里,黃婷的全家找遍了所有能找的地方,一直未發(fā)現黃光的下落。黃光就這樣活不見人、死不見尸地“失蹤”了。
時間飛逝,轉眼就到了2005年4月10日,鐵嶺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接到撫順監(jiān)獄坦檢查詢,稱在撫順監(jiān)獄服刑的鐵嶺籍在押犯王宏偉(男,29歲,開原市人,因犯搶劫、強奸罪,2002年9月12日被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涉嫌1997年鐵嶺縣搶車殺人案。經案件信息系統(tǒng)查詢,此案系1997年4月22日,鐵嶺縣發(fā)生的一起殺人搶劫出租車案,司機被殺死后拋尸到鐵嶺縣大甸子的一個山坡上。鐵嶺市、縣兩級刑偵部門雖然開展了大量工作,但始終未能偵破此案。